雷射

雷射(LASER)是「受激輻射而將光增強」的縮寫,利用量子力學原理產生高度準直、同調的光束。其原理屬於近代物理領域。

物理原理

  • LASER = 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(受激輻射光放大)
  • 利用量子力學中的受激輻射原理
  • 原子受到光子激發後,釋放出與入射光相同方向、相同頻率、相同相位的光子(受激輻射)
  • 此過程在光學共振腔中不斷重複,將光增強

結構與運作

雷射的基本組成:

  1. 增益介質(如紅寶石、氣體、半導體等)
  2. 光學共振腔(兩面反射鏡)
  3. 能量泵浦(提供能量激發原子)

發展歷史

  • 1958 年:美國人乃乃(Charles Hard Townes, 1915-)首先提出雷射的構想
  • 1960 年:美國人乃曼(Theodore Harold Maiman, 1927-)成功製造出第一台紅寶石雷射

日常生活應用

  • 超市中服務員利用雷射掃瞄條碼,讀出商品的名稱及價錢
  • 光碟片的製作和播放利用雷射光在表面上鑽製小洞,以記錄影像或聲音的數位訊號
  • 醫學應用:陸科學六、考廣五發醫學(近視矯正)
  • 工程應用:CO2 雷射因具有切割鋼板的能力,用於工業切割
  • 軍事應用:「精準炸彈」即是利用紅外線標的研究的導引

關鍵特性

特性說明
準直性光束不發散,可長距離傳播
光度強能量高度集中
光束不發散方向性極佳
聚焦準確可聚焦到極小範圍
同調性高適合作為干涉或繞射的光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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