庫侖定律

描述兩個靜止點電荷之間作用力的定律:力的大小與兩電荷的乘積成正比,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。由庫侖於 1785 年提出。

背景知識

無特別前置知識需求。

詳細說明

庫侖(1736-1806,法國)於 1785 年提出庫侖定律:兩個點電荷之間的作用力大小和它們之間的距離平方成反比。

其中 為庫侖常數。同性電荷相斥,異性電荷相吸。

此定律在形式上與萬有引力定律非常相似——都是平方反比律。但有關鍵差異:引力永遠是吸引力,而電力可以是吸引或排斥。

在庫侖之前,杜非發現電可分為兩種(同種電相斥、異種電相吸),富蘭克林則定義了正電和負電的概念。

常見錯誤

此段為 LLM 增強內容,教材原文未提及。

  1. 錯誤認知:庫侖定律的「平方反比」是指電力與電量的平方成反比
    • 正確理解:平方反比是指力與「距離」的平方成反比,力與電量是正比關係
  2. 易混淆概念:庫侖定律與萬有引力定律
    • 區別:庫侖定律的力可吸引可排斥,且庫侖力遠大於同距離下的引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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